安熙寧生來就像一件商品,被人隨意販賣典當。
六歲那年,父母為了讓弟弟能啟蒙讀書,幾兩銀子就把她賣給周家當童養媳。
周家待她不錯,她以為自此浮萍有了根。
可惜好景不長,周家兒子是暴虐狂,敗光家產,氣死周父,還欠下钜額賭債,她也成了他虐打發泄的對象,總是舊傷未愈又添新傷。
為了還債,周家把她典給一個命不久矣的男子做典妻,契約三年。
她入府為典妻,初見他時隻是個一心等死的孤傲冷漠之人,為逃離周家隻盼他能活久一點。
後來她悉心照顧,他為她籌謀。
三年後的某天,周家跪求她原諒,父母腸子都悔青了。
“寧寧,你是周家的兒媳,跟我們回家吧!”
“寧寧,我錯了,我已經不賭了,求求你原諒我。”
“寧兒,爹孃當初賣你也是迫不得已,你原諒爹孃,救救我們。”
安熙寧橫眉冷對,她早已不是那個任由他們販賣典當的小姑娘。
一封休書休了周家,一紙斷親書斷了安家,他們本就不是她父母。
那個滿眼是她的男人一臉委屈:“寧寧,妻子契約到期了能續個無限期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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