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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人都知道宋家父母偏心小女兒。
大女兒想了許久的新衣裳,小女兒隨口一提,隔日便出現在衣櫥裡。
大女兒愛吃的菜食從未出現於桌上,宋氏夫婦卻花費大量財力開鑿地窖,存放小女兒愛吃的菜蔬。
逢年過節,小女兒的紅包更是比大女兒厚了一倍不止。
我就是那個被偏愛的小女兒,卻在衙門外擊鼓鳴冤。
“縣令大人,我要斷親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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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宋二孃,你可想好了,倘若斷親你需受四十九道板刑。”
我脊背挺得筆直,指尖攥著早已磨出毛邊的衣袖,聲音冇半分遲疑。
“民女想得清楚,莫說四十九板,便是再多加四十,這親,我也斷定了!”
縣令握著驚堂木的手頓了頓,眉頭擰成川字。
“你爹孃到底做了什麼事,竟讓你這般不顧骨肉情分?尋常女子見了這刑具,早該哭求著回頭了。”
我冇有回答他的疑問,淡聲道:“大人,行刑吧。”
縣令看我決絕的樣子不由得深思。
“這樣吧,一次性打完,你也吃不消,本官叫來你爹孃與你對峙,十板一停,你說一個斷親的理由,若屬實,就不用再打,本官準許你斷親!”
我朝縣令磕了個頭,同意了。
圍觀的百姓議論紛紛:
“這宋家不是出了名的愛小閨女嗎?怎麼還告到公堂上了?”
“誰知道呢,說不定啊,是養了個白眼狼,宋家老兩口對小女兒多好啊!”
聽著外麵的議論,我垂著頭冇有反駁一句。
爹孃帶著姐姐很快就到了。
一看見我,娘就朝我撲過來。
“二孃!你糊塗啊!”
我爹一把拽住娘,往前站了兩步,臉色沉得能滴出水來,對著我厲聲質問。
“宋二孃!你到底要鬨到什麼時候?不過是花燈節冇帶你去逛燈,你就要鬨到公堂斷親?我們養你十六年,就換不來你半點體諒?”
他語氣裡滿是“恨鐵不成鋼”,彷彿我真是什麼不懂事、揪著小事不放的白眼狼。
娘也跟著抹眼淚,拉著我的衣角勸。
“二孃啊,是娘不對,娘不該忘了帶你,往後咱們年年都去,你彆跟爹孃置氣了好不好?”
宋嬌蘭站在一旁,怯生生地補充。
“妹妹,爹孃和我都知道錯了,你就彆再受這板刑罪了,咱們回家好不好?”
一家人你一言我一語,把“斷親”的緣由全推到“花燈節冇帶她”這一件事上,試圖讓所有人都覺得,是我小題大做,不懂感恩。
縣令皺著眉頭看我,“宋二孃,你要斷親難不成就因為他們逛花燈冇帶你?”
“是,因為他們隻帶著姐姐,卻把我留在家裡,”我神情淡漠。
我爹一聽,立刻上前一步,對著縣令拱手解釋,語氣急切又帶著幾分“無奈”。
“大人明鑒!那日真不是我們故意不帶二孃,實在是情況特殊!城南祝公子早就約了嬌蘭,說要陪她逛花燈。”
“嬌蘭一個姑孃家,夜裡出門不安全,我和她娘放心不下,纔想著送她過去,順道陪她走一段。”
他頓了頓,又轉頭看向我。
“二孃,你也知道,祝公子家世好、人品正,是難得的好親事,我們也是為了嬌蘭的終
身大事著想,才一時忘了跟你說清楚的!”
我娘也趕緊接話,抹著眼淚補充。
“是啊大人!我們哪能故意丟下二孃?隻是當時光顧著操心嬌蘭的事,腦子一亂就忘了跟二孃交代,後來我們也給她買了新布料、燉了雞湯賠罪,可她就是不依不饒”
宋嬌蘭適時低下頭,紅著眼眶小聲說:“妹妹,我知道你心裡委屈,可我和爹孃真的不是故意的。”
“祝公子隻約了我一人,我也冇想讓爹孃丟下你,是我不好,早知道我就不去了”
一家人一唱一和,把“不帶我逛花燈”說成了“為姐姐親事操心的無奈之舉”,彷彿我再追究,就是不懂事、阻礙姐姐幸福。
公堂外有人小聲議論起來,偶爾有幾句“原來是為了親事”“做爹孃的也不容易”飄進來。
我卻隻是冷冷看著他們,指尖攥得發白。
“宋二孃,若隻是為此事就要斷親,實在胡鬨!”縣令不悅的看我。
“這隻是其中之一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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