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清顏對我表白了101次,我才同意做她男朋友。
為了補償她,我承諾給她101次犯錯的機會。
後來她和彆的男人各種曖昧,為此跟我分手過99次。
當她在我們三週年紀念日陪彆的男人看煙花時,我給她打去電話。
“既然你不愛我了,那可以用掉一次和好機會嗎?”
林清顏無所謂地開口:“反正才用了88次機會,還剩十幾次。”
我不再多說,任由她離開。
其實,這是最後一次和好的機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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