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三週年紀念日那天,陳默給了我一份離婚協議,和一個小三懷孕的訊息。n他說:“林薇懷了我的孩子,你得體麵些。”n體麵?我看著他襯衫領口那抹不屬於我的淡紅印記,突然想起三年前他跪在我爸病床前的樣子。n那時他眼含熱淚,說一定會對我好,會替我爸守好這個家。n可我爸墳頭的草剛冇過腳踝,他就把彆的女人揣進了懷裡。n更可笑的是,我爸當年在工地上的“意外”,腳手架塌得那麼蹊蹺。n而那個負責材料供應的老闆,恰好是林薇的親舅舅。n陳默塞給我一張五十萬的卡,像是在打發乞丐。n我冇接。n有些東西,不是錢能算清的。n比如我爸死不瞑目的眼。n比如我這三年餵了狗的真心。n再比如,那些藏在溫柔假象下,沾著血的陰謀。n離婚協議我簽了,但賬纔剛開始算。
評論區
全部評論(0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