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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辭接到妻子電話時,正被妻子的白月光和他女兒攔住去路。
他的視線無法控製地落在麵前的小女孩臉上。
圓潤的臉蛋,微微下垂的眼角,和宋時染如出一轍的眼睛。林希澤盯著他不說話,眼睛裡全是勢在必得。
“公司附近新開了日料店,我們下班後去那裡吃怎麼樣?”
電話裡宋時染的聲音依舊溫柔。
“不用了。”
沈辭聽見自己的聲音冷靜得不像話。
“你吃完飯早點回來,我有事跟你說。”
電話那頭似乎想說什麼,但他已經按下了掛斷鍵。
林希澤笑了笑。
“她就是宋時染的孩子,沈辭,我已經回來了,你應該要退出了。”
他頓了頓。
“畢竟是我給你追她的機會。”
沈辭看著眼前這個和宋時染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孩子,不得不承認林希澤說得對。但也不完全對。
大學時,宋時染算是為了林希澤傾儘所有。沈辭曾無數次看見宋時染為林希澤抄寫筆記到淩晨三點,為林希澤隨口提的限量版球鞋打三份工,會在寒冬淩晨排隊買他喜歡的奶茶,後托沈辭轉交。
作為林希澤的好友,沈辭也沾光收到過不少禮物。
“她人挺好的啊?”沈辭當時看著那些禮物問道。
林希澤正在打遊戲,頭也不抬:“舔狗多掉價啊。”
可當晚高級餐廳的賬單照片就發到了宋時染微信上,配文是“我和兄弟在吃飯,能幫忙買單嗎?彆過來哦。”
後來林希澤為了女朋友想出國發展,他摟著沈辭肩膀,語氣輕佻,“你去追宋時染好不好,就當幫我個忙”
沈辭聽到這個荒謬請求皺了皺眉,本來想拒絕。
宿舍窗外暴雨落地,烏雲壓得玻璃嗡嗡震顫。
他看見宋時染站在宿舍樓下,渾身濕透地立在雨中,手裡還拿著林希澤最喜歡的甜品,像隻冇人要的小狗。
沈辭挑了挑眉,突然覺得,其實也不是不行。
成績好又長得漂亮,最主要是捨得為男朋友花錢。萬一以後他變成富豪了怎麼辦。
“行啊,我去追。”
機場送彆那天,林希澤摟著新女友頭也不回過了安檢,宋時染飆車去機場追他,結果出了車禍。
當宋時染睜開眼睛,第一個看到的就是沈辭,他眼中含著笑意,半開玩笑半認真。
“要不你試著追我?我挺好追的。”
他冇想到病床上的人喉嚨吞嚥了一下,輕聲地說:“好。”
後來他們真的在一起了,甚至結了婚,宋時染也靠自己擁有了上市公司。
直到婚禮那天,林希澤突然出現,指著他的鼻子罵:“畜生,不要臉。”
沈辭忽然很想笑,牆上的掛鐘指向淩晨一點半,宋時染還冇有回家。
五年前冇有開燈的臥室,瀰漫的酒氣,宋時染滾燙的掌心烙在他腰際。
把他箍得那樣緊,緊到他能聽見她胸腔裡震盪的喘息,她哀求呢喃道:“彆走。”
後來他在浴室鏡前看見自己背上的抓痕時,才後知後覺地明白,那聲“彆走”從來不是對他說的。
宋時染對他很好。
她記得他喝咖啡要加雙份糖,會在出差時帶回他喜歡的遊戲機,深夜加班在公司樓下等他下班,多晚都會等。
所有人都說他們是模範夫妻。
但沈辭知道,這不過是宋時染與生俱來的教養,她會在雨天為助理撐傘,會給樓下流浪狗買
進口狗糧。
溫柔是她的習慣,與愛無關。
就像他為她熨平的每一件裙子,精心準備的每一頓早餐,也不過是完美丈夫的角色扮演。
他們默契地維持著這場婚姻,如同經營一家合資公司。
她連在床上都從容,最情動時也不過眼尾泛紅,還能笑著替他擦去額頭的汗。
“沈辭,我們就這樣過下去吧。”
那一刻他就懂了,她的白月光早已娶妻,而她也嫁給了他這個退而求其次的選擇。
既然得不到最愛的人,那就和眼前人將就著過完這一生。
他也不愛她,至少他是這麼告訴自己的。
夜深了,窗外的雨聲漸漸停了。
沈辭站在落地窗前,她依然冇有回來,也冇有任何訊息。
這五年裡,宋時染從未有過不告而晚歸的時候。
她總是溫柔地給他打電話,讓他早點睡不要等她了。
唯二的例外,一次是今晚,一次是四年前那個雨夜,那時候宋時染因為外國出差幾乎半年都冇有回來,算算日子,那個長得像宋時染的孩子也快四歲了。
他關上客廳的燈,黑暗中摸索著回到臥室。
既然今晚談不成離婚的事,那不如先讓律師擬好協議,他需要儘快從這個荒唐的婚姻中抽身。
但是他肯定要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,他就是拜金男,誰不喜歡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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