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避著,正好全撲部門成。
沉浸自己事業,子過得充實而愉。
張律很滿推進速度,當即召開夥會議。
宣布成部門以及表決否同為階夥。
票同,兩票反對。
順利級。
但著比投票結果,卻涼得徹底。
宋黎投反對票。
票讚成均來自張律與腹。
真笑。
結婚餘載,卻親自,試圖堵塞向。
電腦,緩緩打《離婚協議書》個字。
作為個事律師,曾無數次電腦打這些字。
這次,卻格百交集。
字頓寫協議條款,越寫,指尖就越輕。
起完成刻,到所未輕盈與解脫。
列印,敲門,將協議遞給宋黎。
微笑著神從被打擾厭煩,轉為困惑與置信。
顫著接過《離婚協議書》。
「雲雙……彆開這種玩笑……」
尾微紅,顫聲開。
公事公辦:
「女兒撫養權歸,沒得商量。」
「財產分割滿以再談判。」
「給時間考財產分割問題。後們民政局取號離婚。」
說罷轉就。
後卻傳來宋黎迅速起聲音。
拉腕。
語帶懇求:
「雲雙,能這樣!」
「因為李若初嗎?提過將案件移交,說用……」
「能離婚。」
隻用失望而平靜神,定定著宋黎。
目逐漸變得慌亂而無措。
「,能對李若初些超律師與當事。」
「但向保證,之間絕對沒發過麼格事!」
歎氣:
「都已經。」
表些疑惑,於提聲音複:
「,但,宋黎!」
卻突然憤起來:
「就因為點事就這樣嗎?」
「過開點差,就這麼絕嗎?」
「能能女兒,這個!」
瞬間些恍惚。
從這樣話,向都對說。
憤語氣,求語氣,麻語氣。
但從沒回頭過,次都沒。
如今這樣話從自己嘴裡說來,種離奇荒謬。
犯錯,卻以這麼理直氣壯責怪夠包容。
於說:
「很累,吵架。」
這也宋黎曾經用來搪塞話。
顯然也識到。
拉著勁微鬆,趁機甩開,隻留個原發愣。
宋黎直很沉默,沒來繼續糾纏。
稍,希望能痛簽離婚協議。
但沒到,鬨麼蛾子,竟李若初。
像往常樣接女兒放學。
就見門圍著圈,而群傳來女兒聲音。
努力撥開群往裡,就聽見李若初求聲:
「妹妹,求求媽媽,宋律師離婚。」
「離婚就沒爸爸。」
女兒被李若初拉,臉通紅,所措。
把將女兒護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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