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章 團夥作案?
團夥作案?
李鈞見吳局副書樣子,忍起把頭探過。
技術科對案發現場進勘查……當到這字時,表變得吳局樣精彩。
案發現場都換?
忍將案宗搶過來衝動,李鈞輕聲說:
“吳局,個案宗,也……”
“吳局?”
“吳局!”
隨著音量逐漸增,吳局很回過神來:
“說麼?”
“案宗。”李鈞指指辦公文件,好奇越發顯:
“讓也。”
吳局沒說話,而將案宗往推。
李鈞刻拿到,迅速翻回,今剛分到咱們這裡,最提嫌犯藏旅館就。”
“案宗麵提到線索,都調查發現。”
“以這麼說,個案子流程都推進。”
“還,徒弟。”
沒麼好承認,呂忠鑫對此很坦然。
專案組個算個,隨便問,嗎?
自己徒弟靠本事位,們也樂配。
?
啊!
“說……”吳局斟酌著用詞:
“們被個領導,而個叫於章帶領們將案子偵辦到如今?”
呂忠鑫用力點頭,嚴肅回:
“。”
吳局沉默。
李鈞張著嘴,也該說些麼。
這事點麻煩。
按照慣例,當件案子現轉折,超當專案組能力範圍時,最好辦法就刻止偵辦。
然後由級領導派遣專案組來接此案。
況點特殊。
專案組裡具備破案能力,但份……
個剛來久,還實習期見習警員。
點太兒戲?
能破案最好,皆歡。
旦線索斷,傳就成笑話。
宏分局讓個嘎嘎見習警員帶領專案組偵辦命案,最後成功辦成懸案
這誰受得。
至此,李鈞咬咬,對吳局說:
“,來吧。”
讓專案組繼續偵辦,就相當於賭博。
案子肯定繼續辦,但也規況。
“來倒容易。”吳局盯著李鈞,雙透銳利目:
“說局裡誰能接這個案子?”
這才最問題!
將案子推給麵?
更丟臉嘛。
組建專案組,換局裡其偵辦?
李鈞根本就用細,放個分局,能力接這個案子……
沒,個都沒!
瞧起,而對分局太熟悉。
話說回來,假如真種能力特彆眾,分局也留,讓頭調。
“…………就……”
李鈞開始吞吐,說全關聯詞,各種提,就說實質性內容。
沒辦法,責任太,這個支隊長扛起來。
現也隻能建議,但還能把話說得太直。
萬局長最後來句:就按說辦吧。
就真命。
已經打定主,就算賭,也能由這個支隊長來注。
吳局麼,李鈞點就穿。
“盯著點吧。”吳局著李鈞說:
“專案組如果麼需,儘能配們,務必將這個案子拿,期限嘛……”
吳局頓,似乎些拿定主。
最後揮:
“算,給太壓力,。
兩趕緊點頭,雖然嘴沒說,但裡法差。
還得貓兒,真魄力啊。
但敢注,而且還注!
此刻於章正鮮爐現場勘查報告。
“現場除張妍們,還另提取到兩個跡。”錢程旁給指關鍵點。
兩個?
這個結果超於章預料。
再加已經到案孔令傑,這起案子嫌疑增加到個。
團夥作案?
能夠啊。
孔令傑作用替頂罪,這個還正常邏輯內。
但現場兩個凶作案,於章就些能理解。
張妍,個歲季女,用得著兩個夥殺嗎?
而且脖子扼痕已經鑒定過,個。
就算另個幫忙按張妍雙腳,劇烈掙紮,腳踝處也會留淤青之類痕跡。
而事實卻,張妍全隻脖子處扼痕。
還尾處波浪形褶皺,也間接證張妍劇烈掙紮時,沒自己都覺到荒謬。
凶沒到,倒發現個瓜群眾。
個凶案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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