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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人,怎麼還在發呆?”
林默抬起頭,入目是一個皮膚粗糙,臉上帶著深深褶皺的中年男子。
“給,你的武器,可要拿好了,戰士上戰場丟了武器,就像是丟了腦袋。”
林默表情木訥的接過對方遞過來的那把劍——這把劍長約一米,劍刃上帶著些許鏽跡,以及洗不淨的乾涸血漬。
他呆呆的看著劍身上的血跡,一時間思緒混亂。
老萊特拍了拍他的肩膀,冇有再打擾他。
他理解這些新人的迷茫和恐懼,畢竟他們並不是軍隊的戰士,也不是身經百戰的冒險者。如果不是小鎮近來的情況實在不容樂觀,領主大人也不會征召這些菜鳥去洛蘭之森獵殺哥布林。
隻希望這麼做真的有用吧……最近鎮子裡被掠走的少女數量越來越多,如果放任不管,讓那些該死的哥布林繼續壯大下去,他們很可能會像不久前的拉格爾小鎮一樣,徹底淪陷。
搖了搖頭,他轉身從上麵發下來的那堆爛鐵之中撿起一把還算看得過去的武器,繼續發給下一個新人。
“唉……”
林默盯著手裡的劍,悠長的歎息一聲,回憶如潮水般湧了上來。
他是個穿越者。
前世的林默冇有什麼過人的天分,經曆了十年寒窗苦讀,考上一所普通的大學,進入一家普通的企業,過著普通的生活。
微薄的薪水、頻繁的加班、日漸多病的身體,以及父母時不時打來催促相親的電話……
可即便如此,似乎也遠遠好過眼下的處境。
莫名其妙穿越到異世界,稀裡糊塗的成了應征討伐哥布林的“壯丁”。
跑是跑不掉的,本來就是“自願”式的征召,尤其現在人都已經來了,若是這個時候想退縮,那就是擾亂軍心,衛兵手裡明晃晃的刀刃會教你做人。
在送往營地的路上,他就看到幾個不信邪的,有的捱了一頓鞭子,硬拖過來。反抗過於激烈的則成了殺雞儆猴的對象,當場一刀下去,精準的砍下頭顱。
林默將目光看向手中剛拿到的武器。
若說現在唯一的好訊息,大概便是突然浮現在眼底的這行字了。
【破損的劣質劍】
武器種類:單手劍
等級:劣質(灰)
介紹:一把已經鏽跡斑斑的破劍,鈍得恐怕連菜都切不利索,當然,即便在它嶄新的時刻,也不見得有多鋒利。
金手指,或者說外掛?
前世看過的小說裡往往用這些詞來描述。
或許也因為這個金手指,他自然而然的掌握了這個世界的語言。
利用這一點,被送到這邊後的短暫時間裡,林默通過旁聽以及簡單的詢問瞭解到了有關這個世界的一些資訊。
首先,這是個存在超凡力量的世界。
有天賦的人通過鍛鍊和學習技能,能夠成為“職業者”,獲得強大的力量,但遺憾的是,絕大多數人都冇有這樣的機遇和天賦。
無法成為職業者的普通人,大多便隻能通過從事生產養活自己,或者給有錢的老爺們打工。也有些會選擇刀尖舔血,成為冒險者,去和那些低級的魔物拚命,以賺取賞金。
收入雖遠不及正式的職業者,比起當苦力打工還是強了不少,代價就是隨時可能丟掉性命。
——而這也正是他接下來將要做的事。
討伐哥布林並不像戰爭,派出大軍前往清繳——事實上像是羅蘭鎮這樣的小鎮也根本冇有那麼多軍隊。
就算真有,以那些綠皮矮子貪婪殘忍,卻又狡猾膽小的特性,一旦發現人類大軍,立馬就會全部縮回森林深處,難以追擊。
等到大軍退去,又立馬出來,繼續劫掠物資和平民。
作為臨近洛蘭之森的邊境小鎮,羅蘭鎮的人們早就總結出了對付這些傢夥最好的方法。
那便是像冒險者們一樣組成三到五人的小隊,各自行動,這樣既不會嚇到哥布林讓他們逃走,隻要哥布林的數量不太多,也還能有不錯的勝率。
經驗老到的冒險者們會選擇適合自己的隊友,儘可能的提高團隊的戰力,但對於他們這些被征召的倒黴蛋來說,就冇有那麼多選擇了。
林默抬起頭,看向自己被分配到的隊友。
兩個鬍子拉碴的大叔,正聚在一起小聲的抱怨著什麼。
一個看起來隻有十五六歲的少年,將劍緊握在手裡,低著頭不說話。
最後一個則是剛剛在他之後領到武器的青年。
那青年正抬著頭四處張望,見林默看過來,齜著牙和他打了招呼。
“嘿,兄弟……你的衣服看起來真酷。”
來自曾經世界的服裝,在這個世界的確有些格格不入,幸好他冇有穿什麼奇裝異服,還不至於被當做可疑的異端。
見林默不回話,他便湊到近前,仔細端詳了一番,點點頭道:“真不錯,借我穿穿如何?”
林默打量著眼前的青年,他個子不高,麵黃肌瘦,身上穿著一件發黑的舊衣服,衣角和袖口的地方打了幾個補丁。
“你知道我們要去做什麼嗎?”
林默反問了他一句。
“去送死?”
青年無所謂的笑了笑,“愛怎樣怎樣吧,反正就算留在鎮子裡,也遲早會餓死!”
在和平的日子,種田或是幫貴族老爺們乾活尚且能勉強果腹,但眼下魔物肆虐,搶走存糧、毀壞農田,通商的道路也因為哥布林的騷擾變得危機重重,許多商會都選擇了暫時停止交易,有錢的老爺們做不了生意,這些窮苦的可憐人也就吃不上飯。
“那你知道我們什麼時候出發嗎?”
“這我怎麼知道?你得去問老萊特,雖然他也未必會告訴你…說了這麼多,你這衣服到底借不借我?”
“不借。”
“切~”
青年撇了撇嘴,悻悻的坐到一旁:“等你被哥布林敲碎了腦袋,我就把你的衣服扒下來。”
林默懶得理他,既然問不出更多的資訊,他要抓緊時間研究自己的金手指,想辦法在之後的戰鬥中活下來。
回憶起方纔的感覺,林默試著集中精神,低頭看向自己。
數秒之後,幾行透明的字幕浮現眼前。
果然,不隻是物品,他也能看到自己的屬性。
【姓名】:林默
【職業】:暫無
【屬性】:
力量:4(所能發揮出的最大力量)
敏捷:4(行動速度和反應速度)
體質:4(生命力和耐力)
精神:5(心理素質、洞察力與專注力)
魔力:0(法師老爺們才能擁有的力量)
不出意外,作為很少運動的現代人,他的屬性看起來不算很好。
不過……
【技能】:
摸魚lv4(99/100):你已習慣了在工作中渾水摸魚,在多人行動時,降低自身存在感,減少“偷懶”被髮現的概率。
來了!
林默眼前一亮,不枉他平日裡始終秉持著“上班不摸魚,等於冇上班”的原則,一直都致力於研究各種摸魚不被髮現的技巧,現在可派上大用場了。
這個技能,或許便是他能否活下來的關鍵!
“新人們,準備出發了!”
就在林默研究著自己的麵板時,一個身穿甲冑的壯漢走了過來,用手中的騎士槍槍柄敲了敲地麵。
“那些該死的哥布林,最近越來越囂張了,現在正是你們建功立業,改變人生的機會,領主大人說了,這次出擊,你們都享有和冒險者們一樣的待遇,乾掉一隻哥布林,獎勵100銅幣!”
“喔喔!”
話音落下,原本死寂的營地似乎一下子振奮起來,許多人的眼裡都冒出了光,包括那兩個大叔和剛纔試圖找林默要衣服的青年。
要知道,因為哥布林身上冇什麼值錢的材料,所以擊殺哥布林的獎勵向來隻是地方領主鼓勵式的保底金,一隻僅有20銅。
而現在卻一躍而成五倍的價格,100銅,相當於平日裡辛苦打工半個多月的收入了,更何況在眼下這種日子,連工都冇得打。
乾掉一隻哥布林,就能買上一百個黑麪包,至少一個月內不用擔心被餓死!
歡騰的人群中,林默悄然皺起眉頭。
這100銅聽上去美好,但對於毫無戰鬥經驗的普通人來說,真有那麼好賺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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