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3年,我20歲,親生父母到農村認回我。
隻是為了讓我替他們的養女薑月履行婚約。
嫁給已經下放改造的聾子沈青山。
虛假的親情我不稀罕:「給我五百塊,我去嫁,以後也不會再來礙你們的眼!」
無視掉他們嫌惡的眼神,我撿起薑父扔在我腳邊的500塊錢,下鄉找到我的結婚對
象。
巧恰碰見一個胖大嬸在不停咒罵冤枉他,他聽不見,隻能專注辨認對方的口型說了什麼,眼睛透出淡淡的悲傷和絕望。
我放下包袱,衝過去將大嬸推開。
將比我高一頭的沈青山擋在身後,叉腰鉚足了勁:
「你憑什麼欺負人!!!」
大嬸被我說得一愣一愣的,好半天才回過神:
「你是誰啊?狗拿耗子多管閒事!」
我扭頭,對著那張蒼白又清俊的臉說:
「我是誰?我是他沒過門的媳婦!!!」
3r3FR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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