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翊然匆匆忙忙離開宴會,我這才知道他在外麵養了一個情人。
19歲,那個小姑娘正式跟了他。
兩年後,她為陳翊然生了一個兒子,得了一套千萬珠寶。
四年後,她又生了一個女兒,得了一個永不分開的承諾。
自此,他們兩人兒女雙全。
而我從始至終被蒙在鼓裡,不得所知。
撕破臉皮的那一天,我站在他們相約的房間門口,打斷正在說情話的陳翊然:
「下一步,是不是就要把她領進家門了?」
「是。」他平靜回應,遞給我一份離婚協議書。
「簽了吧,我要給她一個名分。」
有情人都想終成眷屬。
可是憑什麼,我會讓他們好過?
3r3FR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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